法律问答

在婚姻生活中,有些债务我不知道。我离婚的时候必须忍受吗?

离婚
2022-07-02 06: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约定一方不负债是否有效,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两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两方或任一方要求还款的
  • 你好,如果你们在结婚期间产生的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你们就需要一起偿还,并且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一般一人一半进行划分。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并且不是你们两个人都知情的,那么就不需要一起还
  • 夫妻中一方债务由谁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个人承担,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涉及债务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要以为夫妻双方一方使用的就不是自己的债务,如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很可能会败诉,最终由一方独立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