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农民工,是一名出纳。今年,工厂裁减了员工,并安排我在其他部门工作(测量尺寸或拿砖头)。用好的眼睛量尺寸。拿砖头是体力劳动。我50岁了,眼睛老了150度。拿着砖块,我的腰部和脊椎增生,这可以从电影中看出。工厂没有提前30天或以书面形式协商转岗事宜,只是让我通过电话向新部门汇报。如果我三天不报到就离开,我应该无条件服从吗?劳动合同规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区域,乙方同意服从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2022-07-02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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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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