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去世,原告起诉被告妻子和他的子女,被告提起管辖异议,被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由于原告起诉被告妻子时名字写错,造成又追加被告妻子正确的名字,被告又提出遗产继承管辖异议,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判这个管辖异议?

2019-04-04 02:1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精神暴力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 1、认为遗产分配不公平的,继承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遗产一般应当在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于分割继承权的行为,继承人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继承法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遗产继承的具体规则:1) 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如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未处分财产或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法定继承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抚养协议效力高于遗赠、遗赠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3)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范围内的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和集体或者国家。而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4)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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