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姐夫今年56岁,在他们单位工作了30年,现在突然得了重病,怎么拿病假工资,谢谢你的帮助

2022-12-06 22:3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请病假,把病假单直接寄过去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职工病假工资规定有: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三、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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