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借朋友的车与行人发生撞碰,伤者脾切除评残为八级,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宗合保险,请问:保险公司会以哪个险种理赔?

保险赔偿
2019-04-04 07:1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新)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
    1.2万(新)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出了车祸什么时候找保险公司理赔,  
    一、出了车祸什么时候找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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