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女性员工,应于17年4月退休,年满50岁。但该部门尚未弥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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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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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交纳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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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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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