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级伤残工伤职工。无法正常参加工作。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2019-04-04 10:3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 五级伤残如果年纪不是太大不建议离职。。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你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这个津贴是一直发到你退休的。。而且单位还得给你交社保。。
  •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的。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根据《工伤赔偿标准》五级工伤可获得如下赔偿: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以上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贴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如果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社保基金补足差额。

    注意!工伤赔偿是按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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