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企业的销售人员,长期在其他地方做销售工作。公司不支付高温费合法吗?我可以终止合同并获得赔偿吗?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两年没有支付高温费

2022-07-06 09:4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私人厂里不发高温费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上述情况下不支付高温费是不合法的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