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市场部办公室以前有三个人。2015年10月,一个人被调任,我参与了工作。2016年3月,另一个人被调任,领导让我继续。考虑到我的工作量足够大,有时我不得不在家加班,孩子很快就要参加高等考试,所以我拒绝了领导的要求。当时很僵硬,说我想转岗。因为没有人,我不在乎,事实上,我还做了一些额外的工作。直到2017年3月,人力资源部有人口头告诉我,领导对我的工作不满意,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动离职,另一个是当工人。我当时说我没有选择。我总是必须给出对我的工作不满的理由。之后,我留在了公司。我仍然像往常一样脚踏实地地工作,国庆节后的第一天,领导就派人接手我的工作,让我重新安排。我怒气冲冲地把工作交给了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部领导安排的人力资源办公室里坐了起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当时,我问人力资源主管该怎么办,他说他会安排我坐在那里。现人力资源部于今日发出岗位安排通知,内容如下:2017年9月30日,由于公司市场部工作调整,您从部门内部工作岗位退休后一直在等待您的岗位。现在,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你从某个岗位调到了报告岗位。工资和工作时间保持不变,工作地点仍然是公司所在地。请在收到通知后很早以前到你的新岗位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考核!这种做法合法吗?在我进入新岗位之前,我将被视为旷工。我怎样才能保护我的权利?我终止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2022-07-06 14:0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