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2009年11月3日入职以来,公司没有为我办理社保,现在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我该怎么办?

2022-07-06 15:1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员工出现辞职、或者其他变故断交社保后,在进入新单位时可以做两个月带补缴,如果断交的时间过长,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代理机构,专门来操作补缴,不过他们需要按照缴纳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他们可以帮你把断交的社保补上。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除非是因为您个人原因拒绝缴纳或不配合导致公司无法缴纳社保的,否则,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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