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单位工作12年,因病治疗,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仍不能从事,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2022-07-07 16: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都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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