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家乡出生的孩子出院后直接报销新农合费用。现在我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原始发票了。公司在产假期间没有支付工资。上面说生育津贴是我的薪水。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7-07 19: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兼得,只能择选其一。如果女职工享受了正常的产假工资,就不会有生育津贴,如果是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就不会给女职工发放工资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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