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打赢了经济官司,对方欠我5万元,但法院只退了1万元,我也付了诉讼费。债务人逃脱了,还没有被处决。现在,由于工作转移,全家都搬到了异地居住,长达15年都没有债务人的消息。请问,我还有追索权吗?法院还会接受强制执行吗?在我现在这个城市,就是我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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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现在多少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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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先中止,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后再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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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
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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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