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朋友介绍我在雇主工作了近半年,但评估是XX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要求我签署不参加保险的承诺书。雇主在头三个月直接支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可否要求雇主支付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如果有劳动仲裁,我能以雇主为被告吗?人力资源公司位于其他地方。招聘是雇主的独立地点。合同也是雇主的,这被称为我们的参考,但合同已成为人力资源公司的参考

2022-07-10 09:0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是否支持。作为公司股东不必然与普通劳动者有区别。现在众多公司实施各种股权激励计划,甚至实施全员持股计划,排除了虚拟股激励外,还是有员工通过自己的工作和勤奋成为公司的股东
  • 劳动合同中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完成任务为目的的合同,如果说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员工就不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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