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公司超过五年的时间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要向公司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请问是公司收到通知书即为离职吗?

2019-04-04 23: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怎样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了?通常,我们想到的就是通过证明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来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但是很遗憾,现有的判例仅仅拿出这些证据仲裁委是不会认定劳动关系解除
    的。
    因而,除非有公司开出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者是《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很难得到支持。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 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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