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块土地,几年前我给了我姑姑用来盖房子。现在我想收回它。我能收回吗?

2022-07-11 02:2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可以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六十五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等等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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