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前身为当地国有企业,2004年转型为股份制企业。 法律允许法定代表人持有51%的股份?自2004年转型为股份制企业以来, 从未召开过股东大会。 企业在利润下没有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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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履行职责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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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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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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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