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房东,和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在租金到期已经20天了。租赁公司没有支付租金,也无法联系。但现在房子已经被租赁公司租出去了。租户已经支付了一年的租金,还没有到期。现在我想收回房子和拖欠的租金。我该怎么办?

2022-07-11 11: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就要遵守合同上所约定的条款,如若一方违约不履行,就要按照合同违约赔偿条款进行赔偿相关事宜,违约纠纷可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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