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7月2日下午我去了一家餐馆工作。因为我担心餐厅不需要我,所以我说我工作了很长时间。7月15日上午,我因为某事辞职。酒店老板说我们自动辞职了,一分钱也没给我们,所以我不得不离开。当我离开时,酒店的老董事会要求我们写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们将获得50元的旅费。那时候,我没怎么想就写了。这似乎是一次不正常的辞职,旅途费50元。后来,一位酒店的朋友说,在我辞职之前,一名男子被解雇了,但当我在20日支付他的工资时,他给了他短期工作的费用,每天40元,九天360元。当时,店员问老板是否有我的薪水。老板说不行。我们应该给我们520英镑,作为13天的短期工作。我们感觉太糟糕了。我只是想咨询一下律师

2022-07-11 13:37: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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