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导致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可以办残疾证吗?十级有什么补助或别的什么吗?

2019-04-05 08:5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十级伤残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

    城镇居民: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x20x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x10%
  • 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车祸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30226.71×20×10%=
    604534.2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
    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2396.35×(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7458.56 ×(18-实际年龄)÷2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