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但住建局回复的内容为,此楼盘部分验收未通过,所以开发商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合同签订日为14年4月,现在已经16年3月,请问,打官司会输吗?

2019-04-05 09:0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这样就致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日会相应延后。
    一、网签和备案的区别
    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两者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 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房屋备案证明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等于是在房管局证明这套房子已经卖掉,关于交房日期、交房标准等都已经有明确的标准,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分期付款都要去合同备案。
  • 开发商交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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