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快一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裁员,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5 09:5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的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劳动者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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