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0年。我于1987年加入这项工作。该单位为国有企业。现在,该部门进行了重组。据说我是合同工。我终止劳动合同时,如何依法获得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13 12:3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标准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看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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