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起停止。现在我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我公司应该如何通知员工,如何计算补偿?请回复,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13 16: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劳动合同到期未通知续签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仍实际在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双方依然建立了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偿金额?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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