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异地放弃房屋继承权怎么公证,费用大概多少?谢谢 请问:异地放弃房屋继承权怎么公证,费用大概多少?谢谢

2019-04-05 12:2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1、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指明该房屋归某一继承人所有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直接根据公证书及相关死亡证明等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  
    2、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指定的财产归属,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可以据此行使权利。  
    3、在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对该房屋已经不享有权利,所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再需要其同意或者签字确认。  
    4、如其他继承人对公证遗嘱有异议,认为遗嘱效力有问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国家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 以异地房产公证为例,办理住房继承公证规定,需要在住房所在地区本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异地申请办理继承住房的公证。  《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