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了结婚证马上买房子时,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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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
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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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无论是哪方或哪方家长买的房子,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
婚后,只要是婚后买房,婚姻持续阶段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婚姻法的新规定完全不影响你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因为你家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应是一人一半拉, 一切也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依据,与房子为谁所购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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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呢?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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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财产;
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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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