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十几年,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现在单位精简人员要解雇我。我该怎么办?我能提出什么要求吗?

2022-07-14 11:5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单位不能任意辞退员工。单位与员工一旦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就需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只能依法依合同解除已生效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 劳动者被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两倍经济补偿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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