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父亲上个月10日在浙江工作,下班回家时感到不舒服。然后我父亲来到苏州。我带他去检查,发现他有病,目前正在住院,但公司没有给他买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在那家工厂工作了两年多。他以前离开过工厂,今年2月又回去工作了。公司对这种情况负责吗?具体责任是什么?

2022-07-14 18:5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建议进行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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