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和一个人刮伤,去医院检查,没事,皮肤受伤,几天后问我工资损失,我没有给,他告诉了法院.现在离事故有半年了.我应该赔偿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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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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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可以要求误工费,但是如果是营运性车辆发生损毁致使无法继续营运的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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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如果对方有固定工资的话,误工费就是误工天数乘以每天的固定工资,请问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除了误工费,对方是否还主张其他的赔偿,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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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