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2017年5月8日申请了该公司的工作。我们签了劳动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8000元。9月,老板降低了我的工资,然后我写了辞呈。9月,老板付给我1557元。九月份我工作了22天。老板因各种原因扣了钱。我能拿回薪水吗?另外,你能补偿我吗?试用期过后,我的薪水是10000!非常感谢。

2022-07-16 0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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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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