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了12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赔偿,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2022-07-17 10:3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等等
  • 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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