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船员在工作中小拇指关节处骨折无法继续工作提出回家休养但老板拒付清工资,工伤费还要安我原工资百分之四十开,手指固定没拆除他现在要拒付我工伤费,这样我是否可以继续索要工伤费和赔偿金,和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也是出现了事故后才买的,,,,

2019-04-05 23:0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即从2008年2月1日起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每月工资的一倍。 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社保,那么应该给补缴社会保险;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后,单位就要按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给赔偿

  •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1、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要求进行致残等级鉴定。根据致残等级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工伤申请期限为一年。超期后,不再受理。
    2、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起诉可以把车主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损失、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补偿金等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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