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最后一天下午,老板突然告诉我,我还没有过试用期。在之前的工作中,我没有提出任何问题,也没有与我交谈。我们的部门主任和副总裁批准了雇佣确认书。辞职是董事和副总裁做出的一个出乎意料的决定,他们还说他们非常难以理解。在我的工作中,我的工作能力也得到了认可。你能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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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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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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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1、您可以要求2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及一个月正式员工工资,以及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由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而应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赔偿金;。
2、您也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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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