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毕业签署了大学就业协议,也成功地向公司报告,工作了三个月,试用期已经过去,合同没有签署,发现不是他们想的,想辞职,但认为他们的协议写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3000元违约金,想咨询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18 06:5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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