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劳动仲裁不服,诉至法院。我对劳动仲裁不服,诉至法院因代理人出庭迟到,也没有及时告知我出庭时间,一审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仲裁
2018-07-31 13: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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