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欠我50000块钱,我在欠条上写的是3年到5年还清,可是他打算不还,我不知道到时候我还能要得上吗?我是16年9九月份写的欠条!

2019-04-06 11:1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 欠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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