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过三次女工。在产假期间,由于资金冻结,雇主没有钱向雇员支付社会保障和工资。2019年1月,社会保障被切断,自12月以来,工资一直没有支付。此外,尚未申报生育津贴,也无法获得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是违反公司规定吗?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公司违约?作为第三阶段的女工,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2022-07-21 0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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