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公司要搬仓库,但是搬到离原地20到30公里远的地方,我们有几个员工不去,因为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现在公司不解雇我们。我们要求每年赔偿一个月的赔偿,他不想。说我们不去,他不赔偿是合法的。现在搬仓库很难。如果我们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2022-07-22 14:4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是可以被解约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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