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例如,当你到达一个新单位时,你会签署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并指出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只要你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工人是否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而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23 13:2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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