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劳务派遣签了六个月的合同但是我没做满一个月我要辞职他们不给工资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2019-04-06 21:0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 劳务派遣,辞职:劳务派遣工辞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用工,它还存在另一方主体——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工在辞职的时候,要和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还是用工单位辞职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这里详细介绍。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工辞职的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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