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鉴定和鉴定已完成,应实施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用已报告医疗保险,17万报销10万,剩下的7万怎么办? 单位未申报, 个人申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7条: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在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负责。因此,剩下的7万元可以由单位报销吗?

2022-07-25 10:3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是: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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