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试用期离职了,老板下个月要给我发工资,我想走就拿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2-07-26 14:1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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