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北京工作时受伤了。我的脚跟骨粉碎性骨折,还有八颗钉子。药费由公司支付。出院后,请医生与公司讨论赔偿问题,但公司不予理睬。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7-27 13: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中受伤骨折的,如果构成伤残,那么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体赔偿要看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
  • 脚后跟骨折如果是工伤的话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残等级爱额定赔偿额度,建议先去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程度主张赔偿。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 职工发生工伤出院后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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