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尿毒症患者,被故意殴打,导致鼻骨骨折,鼻子缝了两针跑了!现在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本案能否造成刑事案件?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7-28 11:2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要求对方赔偿的,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其他的费用的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如果构成轻伤,需要负刑事责任
  • 你好,打架斗殴的行为若造成对方轻伤或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仅造成轻微伤,则需要治安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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