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从1月31日到2月13日放假。中国新年有14天。我提议在2月10日离开,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2月的最后一天离开。现在我计算2月份的工资。我只计算了春节14天假期的3个法定天数。剩下的假期没有工资。合法吗

2022-08-04 15:39: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众所周知,春节是法定假日,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是春节法定假期,这3天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 初
    三、初
    四、初五和初六这4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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