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年前,我和女朋友的丈夫借了两万元,因为我有女朋友。当时,我说每月给我1000元利息,持续三到五个月。结果,我得到了三个月的利息,本金被延迟了。后来,当他们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们给我写了一张借条,说委托人已于当年5月得到偿还。现在已经有两三年了。如果我打电话给我丈夫,我要么不接,要么接。如果我有什么事给我回电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有追随者了,我只能找到我的女朋友。她之前说她丈夫没有还钱。她必须还我钱。现在我让她说她不会为我付钱。我想问一下民事诉讼是否有用。我能拿回钱吗

2022-08-05 0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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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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