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于2017年5月5日到期。4月7日,公司以文件形式与我协商,不与我续签合同。我已经签字了。但是,我还没有收到关于工伤和残疾10级工伤保险待遇的决定,也不知道具体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2022-08-05 0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等等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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