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房子由男方父母出首付,供是夫妻双方,现在夫妻双方出现矛盾,房子该如何分配,房子登记夫妻双方名下

2019-04-09 01:4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1、如果协议离婚,双方财产的分割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协议未约定的财产,可以协商或者起诉,分割的原则为平均分配。因此,如果如果新房子已经分割给女方,男方再以此房产起诉法院的,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

    2、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在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根据使用情况等给予分割。女方是否保住新房子要看对方态度以及法院对共同财产的判定。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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