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售楼处水吧工作了两年多,要退场了。合同还有10天到期。公司要求我们提前10天离职。有补偿吗?

2022-08-05 20: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无须给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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