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12月入职一家公司,职位是人事主管,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2016年1月开始买的!2015年11月底我因为A申请产假一个月,一个月后我申请回公司上班,领导以公司有人事为由拒绝我回去上班,到今天3月4日了我还属于被公司休假的状态,在这期间也没有任何补偿和补贴,请问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吗?如果赔偿的话应该赔多少?谢谢您

仲裁
2019-04-09 03:4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致送单位名称。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的
    只要劳动者搜集到足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包括工资卡考勤工友人证书证工服胸卡社保记录等都可以反映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82条之规定。
    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在搜集到足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劳动者的诉请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应当会胜诉的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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